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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指南
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请按下面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
一、在“辽宁省软件产业网上办公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请先按照系统要求配置本地系统环境,然后访问网址:http://www.lnstc.com:8081/lnsoa/,操作前可浏览“阅读帮助”,并按照“阅读帮助”里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请参见《辽宁省软件产业网上办公系统操作手册》(下载)。
注意:申报时,须正确填写所有内容并通过“上传资料”来上传相关报表(软件产品情况表(下载)),申报的表格经审定后再用A4纸打印输出,作为书面文档材料进行提交。
二、申报企业须报送的材料
1. 书面文档材料
1)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及《软件产品情况表》(各三份);
2) 软件产品登记证明材料(两套),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出具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原件;
(3) 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a)
若已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的企业,提供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出具
原件;
b)
若未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的企业,须提供:
①
企业必须出具自主产权声明(下载);
②
软件用户文档。
(4)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出具原件;
(5) 其他
例如:产品鉴定证明复印件,并出具原件;
产品获奖证明复印件,并出具原件。
2. 软件产品样品一份
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要求带包装、标识(产品名称、版本号、开发单位等),不能只提供裸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报送的材料,要求使用计算机填写,以A4幅面打印输出,并加盖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报送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要求A4幅面,另行装订成册。
2.企业须固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申报工作,便于沟通联络。
四、受理单位
辽宁省计算机网络工程与软件评测中心
联 系 人:王红、张雪
联系电话:(024)31005211、31005217
传 真:(024)31005212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9号
邮 编:110015
电子邮件:lnstc@lnstc.com
网 址:http:// www.lnstc.com
辽宁省计算机网络工程与软件评测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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