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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资质办字[2006]20号

各有关系统集成企业:
    依据2006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我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系统集成一、二级资质申报
    2007年系统集成一、二级资质申请分两批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07年4月30日和2007年10月1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欲申报一、二级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申报。
    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
    分期实施高级项目经理的规定将于2006年12月31日结束。自2007年1月1日起,系统集成三级企业(含申报系统集成资质单位及已获证单位)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1、正在申报企业
    对于可在2007年1月31日前完成三级资质的申报工作的正在申报三级资质的企业,其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数量可参照《关于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分期实施高级项目经理要求的通知》(信计资[2005]00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申报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 2007年1月5日前报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及其证明材料各一份、电子档一份;
    (2) 2007年1月5日~1月15日,评审机构依据有关工作规范,组织文审及现场评审工作。
    (3) 2007年1月22日~1月26日,省审批会。
    2、已获证企业
    对于已取得三级资质尚不具备高级项目经理的单位,需在2007年3月监督检查前,完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工作。
    三、项目经理资质申报
    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员需在2年内完成资质申报,逾期培训合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参加培训。请有关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项目经理资质。
    各有关企业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执行。相关文件可查阅网站www.lnstc.com。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4-31005211、024-31005217
    传真:024-31005212
    联系人:张秀娟、张雪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计算机    系统集成    通知
    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     200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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