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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度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年审的通知
辽资质办字[2005]19号
各有关系统集成企业:
根据辽宁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管理办法
(试行)》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辽信息规字[2003]31号)的要求,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资质办)决定对我省2003年、2004年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证书的企业进行2005年度年审。
此次年审的具体工作,省资质办委托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机构(辽宁省计算机网络工程与软件评测中心)进行。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
附件:2005年度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年审工作安排。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系统集成 暂定级 年审 通知
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 2005年11月28日
附件 2005年度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年审工作安排
一、年审范围
2003年、2004年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证书的所有企业。
二、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2005年12月9日前,各年审企业请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年审表》(两份)、电子版一份、附件一份报送至辽宁省计算机网络工程与软件评测中心(以下简称省评测中心)。报送材料的同时需携带附件的原件备查。
三、年审程序
资质暂定级企业年审的有关工作,
由省资质办委托省评测中心进行。省评测中心对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汇总后报省资质办。
四、年审原则
按2003年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评定条件(试行)》(辽信息规字[2003]31号)的要求审查企业的各项指标。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信息系统集成单位,应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如实填写。
电子版年审表格在www.lnstc.com网站上发布,下载后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填报,年审表的填写详见填表说明。
六、联系方式
辽宁省计算机网络工程与软件评测中心
联 系 人:张秀娟 张雪
联系电话:024-31005211 31005217
E-mail:lnstc@lnstc.com
http:www.lns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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