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心简介
双软认定
培训服务
公告栏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产品的作者(企业或个人)对其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第339号令,自2002年12月20日起,对计算机软件实施登记保护,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管理工作。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 ﹡可以避免发生计算机软件版权争议; ﹡作为知识产权证明参加招投标; ﹡通过定期公告,可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可以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投资; ﹡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是申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地方政府等基金项目的条件之一。
政策法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1)339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国家版权局(2002) 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关于促进沈阳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沈高新发(2005)79号】
《沈阳高新区企业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申请补贴办法(暂行)》【沈高新发(2005)80号】
申报程序
申报指南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指南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报指南
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报指南
软件分类编码指南
相关下载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协议》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常见问题答疑
建议使用IE4.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分辨率:800*600)进行浏览 辽宁省信息安全与软件测评认证中心版权所有 ©2001—2004 辽ICP备05009151号
与我联系